主要觀點
爲維護銀行體系流動性合理充裕,2024年10月31日,人民銀行以固定數量、利率招標、多重價位中標方式开展了5000億元买斷式逆回購操作,期限爲6個月。怎么看央行的买斷式逆回購操作呢?對債市有何影響呢?
首先,央行投放中期流動性,緩和了銀行間的資金壓力。當前銀行間資金偏緊,存單利率偏高,且11-12月MLF到期合計2.9萬億元,超過MLF存續余額的40%。央行通過买斷式逆回購投放了5000億元的基礎貨幣,同時,根據央行官網披露,央行10月淨买入債券面值爲2000億元,合計7000億元的基礎貨幣的投放。跨過跨年的時間節點,能有效緩解銀行間資金壓力,預計資金趨於寬松。
其次,公开市場买斷式逆回購的操作,同時增加了央行和一級交易商的資產和負債。對央行而言,作爲买斷式回購的逆回購方,資產端,形成了一筆“买入返售式”的資產,增記爲對一級交易商的債權,負債端,增加同樣數量的儲備貨幣。對一級交易商而言,作爲买斷式回購的正回購方,資產端,形成了超儲性質的現金資產,負債端,形成了一筆“賣出回購式”的負債,記爲對央行的負債。當买斷式逆回購到期時,上述操作做相反的處理。
最後,從目前央行的表述看,我們理解央行可能不會在回購期直接賣出標的券,但可能在回購期通過买斷式回購出讓債券,或將標的券作爲 SFISF 等業務的押品給其他金融機構。
我們理解央行可能不會在回購期賣出標的券。第一,從央行的記账方式看,央行僅增加對一級交易商的債權,而未增加對應的債券資產,或表明該業務與MLF等質押式回購一樣,本質上是資金業務而非央行的投資行爲。第二,對一級交易商而言,作爲押品的債券不再凍結在資金融入方的債券账戶,而是劃轉到資金融出方的債券账戶,債券過戶但不出表,作爲押品的標的券同時出現在央行和一級交易商的資產負債表,央行選擇賣出可能並不合理。第三,买斷式回購中標的債券的所有權發生了轉移,逆回購方作爲融券方,在回購期內擁有標的券的所有權,可以對標的券進行處置,只要到期時有足夠的同種債券返售給正回購方即可,融券方在回購期內賣出標的券存在軋空的風險,出於安全考慮,央行可能並不會在回購期內賣出標的券。
我們理解央行可能在回購期通過买斷式回購出讓債券,或將標的券作爲 SFISF 等業務的押品給其他金融機構。央行創設的“證券、基金、保險公司互換便利”(簡稱SFISF)工具採取“以券換券”的方式,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以債券、股票ETF、滬深300成分股等資產爲抵押,從人民銀行換入國債、央行票據等高等級流動性資產,該業務首期規模爲5000億元,如果該業務的規模持續擴大,那么央行則需要大量的抵押品來換入資產。央行可以將公开市場买斷式逆回購操作中獲取的標的券,作爲押品換給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對央行而言,這一操作省卻了發行互換便利央票的成本,同時避免了標的券在回購期間的市場風險,對金融機構而言,將股票ETF、滬深300成分股換成高等級債券,也避免了市場風險。
我們預計資金狀況有望逐步改善,因而短端資產加槓杆性價比更高,長債或保持震蕩。公开市場买斷式逆回購操作爲市場注入中期流動性,銀行間資金面有望寬松,同時我們認爲回購期內央行直接賣出回購標的券的可能性不大,將其作爲押品換給參與SFISF業務的金融機構的概率更大。過去一段時期資金價格偏緊,存單利率偏高是大行負債缺口上升,非銀資金回流存款共同作用的結果。往後來看,隨着股市單邊大幅上漲出現調整,以及存款利率新一輪的下降,非銀資金流出壓力將有所緩和。而我們預計後續政府債券發行節奏將有所放緩,而央行也將加強對資金的調控。隨着跨月衝擊過後,資金狀況有望逐步緩和。因此短端利率有望逐步下降,短債資產加槓杆具備更高性價比。而政策預期不穩定情況下,長債或維持震蕩態勢,我們延續對10年國債短期2.05%-2.2%震蕩區間的判斷。
風險提示:財政政策超預期;外部風險超預期;風險偏好擡升超預期
報告正文
爲維護銀行體系流動性合理充裕,2024年10月人民銀行以固定數量、利率招標、多重價位中標方式开展了5000億元买斷式逆回購操作,期限爲6個月。怎么看央行的买斷式逆回購操作呢?對債市有何影響呢?
首先,央行投放中期流動性,緩和了銀行間的資金壓力。當前銀行間資金偏緊,存單利率偏高,且11-12月MLF到期合計2.9萬億元,超過MLF存續余額的40%。央行通過买斷式逆回購投放了5000億元的基礎貨幣,同時,根據央行官網披露,央行10月淨买入債券面值爲2000億元,合計7000億元的基礎貨幣的投放。跨過跨年的時間節點,能有效緩解銀行間資金壓力,預計資金趨於寬松。
其次,公开市場买斷式逆回購的操作,同時增加了央行和一級交易商的資產和負債。對央行而言,作爲买斷式回購的逆回購方,資產端,形成了一筆“买入返售式”的資產,增記爲對一級交易商的債權,負債端,增加同樣數量的儲備貨幣。對一級交易商而言,作爲买斷式回購的正回購方,資產端,形成了超儲性質的現金資產,負債端,形成了一筆“賣出回購式”的負債,記爲對央行的負債。當买斷式逆回購到期時,上述操作做相反的處理。
最後,從目前央行的表述看,我們理解央行可能不會在回購期直接賣出標的券,但可能在回購期通過买斷式回購出讓債券,或將標的券作爲 SFISF 等業務的押品給其他金融機構。
我們理解央行可能不會在回購期賣出標的券。首先,從央行的記账方式看,央行僅增加對一級交易商的債權,而未增加對應的債券資產,或表明該業務與MLF等質押式回購一樣,本質上是資金業務而非央行的投資行爲。其次,對一級交易商而言,作爲押品的債券不再凍結在資金融入方的債券账戶,而是劃轉到資金融出方的債券账戶,債券過戶但不出表,作爲押品的標的券同時出現在央行和一級交易商的資產負債表,央行選擇賣出可能並不合理。最後,买斷式回購中標的債券的所有權發生了轉移,逆回購方作爲融券方,在回購期內擁有標的券的所有權,可以對標的券進行處置,只要到期時有足夠的同種債券返售給正回購方即可,融券方在回購期內賣出標的券存在軋空的風險,出於安全考慮,央行可能並不會在回購期內賣出標的券。
我們理解央行可能在回購期通過买斷式回購出讓債券,或將標的券作爲 SFISF 等業務的押品給其他金金融機構。央行創設的“證券、基金、保險公司互換便利”(簡稱SFISF)工具採取“以券換券”的方式,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以債券、股票ETF、滬深300成分股等資產爲抵押,從人民銀行換入國債、央行票據等高等級流動性資產,該業務首期規模爲5000億元,如果該業務的規模持續擴大,那么央行則需要大量的抵押品來換入資產。央行可以將公开市場买斷式逆回購操作中獲取的標的券,作爲押品換給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對央行而言,這一操作省卻了發行互換便利央票的成本,同時避免了標的券在回購期間的市場風險,對金融機構而言,將股票ETF、滬深300成分股換成高等級債券,也避免了市場風險。
我們預計資金狀況有望逐步改善,因而短端資產加槓杆性價比更高,長債或保持震蕩。公开市場买斷式逆回購操作爲市場注入中期流動性,銀行間資金面有望寬松,同時我們認爲回購期內央行直接賣出回購標的券的可能性不大,將其作爲押品換給參與SFISF業務的金融機構的概率更大。過去一段時期資金價格偏緊,存單利率偏高是大行負債缺口上升,非銀資金回流存款共同作用的結果。往後來看,隨着股市單邊大幅上漲出現調整,以及存款利率新一輪的下降,非銀資金流出壓力將有所緩和。而我們預計後續政府債券發行節奏將有所放緩,而央行也將加強對資金的調控。隨着跨月衝擊過後,資金狀況有望逐步緩和。因此短端利率有望逐步下降,短債資產加槓杆具備更高性價比。而政策預期不穩定情況下,長債或維持震蕩態勢,我們延續對10年國債短期2.05%-2.2%震蕩區間的判斷。
風險提示
財政政策超預期;外部風險超預期;風險偏好擡升超預期
注:本文節選自國盛證券研究所於2024年11月1日發布的研報《對5000億买斷式回購的幾點理解》,分析師:楊業偉 S0680520050001、朱帥 S0680123030002
標題:對5000億买斷式回購的幾點理解
地址:https://www.wellnewss.com/post/7247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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