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案例:女子要找男模主動與陪酒男親暱,事後稱被侵犯男子獲刑四年
男工在T台上展示衣服、面料和時尚。
不過,這個稱呼也被一些酒吧、KTV等娛樂場所用來指代一些從事特殊服務的男性。這些“男模”一定是顏值身材出衆,氣質品位極佳。讓前衛名媛“找男模”成爲時尚?
但“男模”這個職業,可不是任何人想做就能做的。除了專業素質,還要有適合發展的氛圍。例如,您可以在大城市中展示您的技能,因爲森林中有許多大鳥。換一個十八线小城市是不可能的。比如沒有Putinte這個地方,因爲圈子太大了。低頭不見你,一不留神,就會“明目張膽”。打賭是明天。
也正是因爲烏蘭浩沒有男模,23歲的小W,氣質和形象都極佳,有幸有個酒伴,但不幸的是,因爲一些離奇的情況,他最終成爲了罪犯。讓人疑惑的是,小W明明有潘安之貌和子健的天賦,而且這輩子從來不缺紅顏知己,怎么會死死的粘着一個陌生的女人?
然而,被抓的過程竟然是對的:2020年5月13日凌晨3時許,北京一名女子報警稱其朋友在烏蘭浩某酒店被打,並提供了受害人所在位置.通知Putinte警方。民警立即趕到現場,將熟睡的小W抓獲。受害人小O在現場指認,並講述了闖入過程。法院經審理認定,小W違背女方意愿,以暴力手段與女方發生性,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四年。
佛說萬物皆有因果,有果必有因,那么爲什么會發生這起刑事案件,有什么值得懲處的,又能給大家什么警示呢?爲了讓小夥伴們了解來龍去脈,不妨從頭說起。因爲人物有點亂,過程也有點繞,所以本專欄特地畫了一張人物手繪圖,放在文末,或許有助於理清事情的經過。
小A是烏魯木齊當地的一位婦女。她喜歡交朋友,爲人熱情好客。小O的家人在北京,和小A是多年好友。聊天中,小O說要來Putinte看望小A,小A迎上去开玩笑說:“走吧,我給你找個男伴。”小O很高興,就出發了。她此行有兩個目的:看望小A,然後再去哈爾濱看望她的朋友小T。庭審中,小W辯稱兩人的行爲是自愿的,並不缺少異性伴侶,而且沒有必要得罪別人。同時,小W指出了公訴機關的漏洞:
但當事人認爲,受害人雖然在喫喝玩樂、跳迪斯科的過程中比較親密,但到達酒店後並沒有跟着小W去預定的房間,而是自己打开了房間。經證實,受害人進行了反抗,鄰居們聽到房間內傳來喊叫聲和呼救聲。
此外,受害人委托朋友及時報案,足以證明被告人的行爲違背了受害人的意愿,依法宣判:小W犯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在監獄裏。監獄。
看到這裏,我想每個人都有不同的感受。首先,小W的辯護不無道理。嚴格來說,即使小W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涉嫌犯罪,也不應該有嫌疑。第二,在這種情況下,小O是否應該爲他的整個行爲負責?如果有錯誤,錯誤是什么?
老實說,筆者只是個案手,無意也無能力爲犯罪嫌疑人辯護。我相信審理此案的女法官既然能做出這樣的判決,那一定是她的依據,因爲現在是有法可依的時代。之所以將這個案例呈現在公衆面前,是想借這個案例警示全世界的人們:與異性交往要拿秤。很多時候,“去”並不代表真的可行,“你認爲”往往只是你自己的想法。認爲。
回顧這件事,筆者不禁懷疑是否有這樣一種可能:如果小W保持沉默,不揭穿小O的錯誤,那么兩人的相遇,只會是三人的相互升溫和毀滅。意見??如果天氣好,他們相處得好,是否會解开小O多年的心結?不幸的是,只有後果,沒有如果。
後果豈止是小W被判四年有期徒刑?毫不誇張地說,這可能會影響到小W和小O的生活。至於“男模”這個職業和小O的個人定位呢?筆者認爲,只要不非法存在,就是合理的。
注:本文圖片均來自網絡,僅供敘述。如有侵權,請後台聯系作者刪除。
標題:案例:女子要找男模主動與陪酒男親暱,事後稱被侵犯男子獲刑四年
地址:https://www.wellnewss.com/post/383570.html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信息之目的,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如有侵權行為,請第一時間聯絡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