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制售假冒手表是犯法的,因爲賣假“勞力士”,26人獲刑!
“購买國產手表機芯,打上“勞力士”名表標牌,再自行組裝、封包,通過朋友圈層層代理售賣,涉案數億元……”
是不是對這樣的行爲很熟悉,你的微信朋友圈有人賣假手表嗎?有人說,我怎么知道他們賣的是不是假手表。一只勞力士水鬼公價都六七萬,甚至還會有“一表難求”“水漲船高”的行情,你的微信朋友圈那個人說賣2000塊錢,你覺得這是真勞力士手表嗎?其實,不是你不知道手表真假,而是你貪圖便宜,揣着明白裝糊塗。
這是一只勞力士潛航者型系列116610LV-97200綠盤腕表,也稱“綠水鬼”,這只手表搭載自動機械機芯,表殼爲904L不鏽鋼材質,具有日期顯示功能,表徑40毫米,防水300米。
從4月2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的檢察機關知識產權保護典型案例所披露的一起特大制售假冒名表的辦案細節來看,制售假冒名牌手表,會受到法律嚴厲制裁。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奉勸一些人還是不要心存僥幸,鋌而走險。
“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鎮江經开區檢察院分別以假冒注冊商標罪、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先後對許某俊等26人提起公訴。
2023年6月至7月,鎮江經濟开發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採納檢察機關起訴意見和量刑建議,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分別判處被告人許某俊、莊某寬、侯某雁、蔡某興、曾某豐等14人有期徒刑一年至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6萬元至5000萬元不等;以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被告人汪某、余某然等12人有期徒刑二年至五年七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3萬元至300萬元不等,部分適用緩刑。各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訴,判決已生效。”
不是不報,時候未到,法律利劍一出鞘,是不是有被震撼到。
爲什么會有這么多人鋌而走險呢?俗話說“窮玩車,富玩表”,正是因爲一只小小的手表可以賣到動輒好幾萬、十幾萬、幾十萬、甚至上百萬,所以給了一些別有用心之人通過以假亂真謀取暴利的想象空間。
當然,一些人的虛榮心對此也有推波助瀾的作用。他們羨慕名牌手表,也想擁有名牌手表,但是自己又买不起,或是不想花那么多錢去买,這樣的畸形需求顯然也助長了那些制售假冒名牌手表的行爲。所以,筆者在這裏也奉勸一些愛慕虛榮的人,不要爲了滿足自己的虛榮心而去买假冒名牌手表,做一個真實的、真誠的人,我覺得才是真正的“奢侈”和品位。金玉其外,敗絮其中,徒有其表才是真正沒面子的行爲,也是真正會招人反感和厭惡的行爲。
恕筆者坦言,一些大牌手表(主要是機械手表)根本做不到像電子手表或智能手表那樣走時精准,功能強大,但是它們卻賣得如此之貴,因爲它們是表中“貴族”,而且正是因爲機械手表的不完美,制表大師們卻孜孜以求的追求完美,比如發明了陀飛輪、發明了萬年歷、發明了三問等,這些工藝雖然沒有讓機械手表的走時和功能都強大到可以超過電子手表或智能手表,但是它們的精致和精美卻儼然藝術品,所以讓機械手表更加珍貴。總之,一些大牌手表之所以如此名貴,背後自有它的邏輯或道理。
最後,經常關注腕表部落的人一定會發現,我們雖然寫了很多關於名表的文章,但是從來不提倡攀比、不提倡虛榮,更多的是傳播鐘表的文化和制表的精神。而且,我們也從來不賣表,更不賣假表,甚至有讀者反映,還會有不法分子打着“腕表部落”的名義幹不法的事情,所以再次奉勸大家,天上不會掉餡餅,一定要擦亮眼睛。
嚴正聲明:“腕表部落”僅專注於腕表興趣和生活的信息交流,不在任何地方、任何平台售賣任何手表。我們只說表,不賣表。
標題:制售假冒手表是犯法的,因爲賣假“勞力士”,26人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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